直播:“境外贷款”3月1日生效,有哪些影响?
本文作者 跨境金融研究院 王志毅(微信:wangzhiyi_88) ,解读部分仅代表个人观点,欢迎个人转发,机构转载请与我们联系。
前天晚上央行公告:原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令〔2022〕第1号)因技术原因暂缓施行。。
而同样在3月1日生效的,还有《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2〕27号,以下简称“境外贷款”),这个新规对境内银行参与海外贷款市场影响重大:
一边是自贸行、外资行忧心忡忡,担心未来业务受到影响,并且尽可能赶在新规生效前能够完成存量业务的放款
另一边则是此前没有开展过业务的银行正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就等着通过监管部门备案后大展拳脚
相信对于之前已经在开展业务并且做的不错的银行来讲,是多么希望境外贷款新规也能够因技术原因暂缓执行
对于境外贷款新规,我们此前已做了大量解读
但实际上,新规中仍然有很多不明确的地方有待监管部门进一步明确。
因此,我们特在2.24晚上做直播,各位同仁共同探讨,可以扫码预约
字多不看,只说三句:
新规里的“境外贷款”是指国内的银行直接给境外的企业发放的贷款,既包括人民币贷款也包括外币贷款。
中资海外分行在海外的贷款不属于本次监管范围。
从政策上允许国内银行给境外的企业发放贷款,参与国际化的竞争。
早在2018年,上海市政府发布“扩大开放100条”,其中提及通过FT账户对境外贷款先行先试:
对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向境外贷款先行先试,试点采用与国际市场贷款规则一致的管理要求。
所以,之前的自贸区的银行和外资银行已经有开展境外贷款业务。新规出来后,所有的银行在通过监管的备案后都能够发放境外贷款。
“境外贷款”3月1日生效,给予三个月过渡期时间备案,目前各个银行正在准备备案材料,流程制度,内部授权等事宜。
但是因为“境外贷款”对额度、用途等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之前的业务模式可能会受到限制。
好消息是,融资渠道多了。
因为更多国内银行可以发放境外贷款了,理论上来说对于中资走出去企业的融资渠道更加多样化,能够更好地用到国内银行的授信。
坏消息是,
境外贷款用途受限。
因为“境外贷款”也提出了各种合规要求,例如穿透式监管、不得调回境内等限制可能会使自贸区银行境外贷款或者国际银团贷款等模式在未来受到影响。
境外的再融资可能受限。
因为境外贷款不能归还内保外贷,原先境外的双边贷款、海外发债、海外银团贷款的还款来源可能会减少,可能也会一定程度影响此类业务。
字多不看型,来听2.24晚19:30的直播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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